今天要讲的係她,
EmmyAbrahamson,今年44岁,来自瑞典。
Emmy出世于书香门第,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成年后,她经常出去旅行,
希望能在不同的游历体验中积累素材,获得灵感…
2006年的一个周六,Emmy来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
她坐在街头的一把长椅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突然,她注意到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向他靠近,
这个人就係VicKocula…
Vic大步走到Emmy讲道:
“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现在几点?”
出于作家的职业本能,
Emmy一边礼貌的回答着这位陌生人的提问,一边仔细上下打量着他…
他的衣服髒兮兮,头髮很乱,满脸鬍子拉碴,指甲里也全係污泥,
还提着一个鼓鼓的手提袋,款式非常过时,看上去像係在哪捡的:
“大概係个流浪汉吧…”Emmy在心裏想着…
然而,得到答案后的Vic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继续和Emmy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按常理,在异国他乡面对一个陌生男人,还係个流浪汉,
姑娘完全没嗰个义务继续接话,
可她就係做不到抽身离开:
“他那双棕色的眼睛很迷人,
而且不像一般的流浪汉,他讲嘢的语气很自信,言谈举止也不令人厌烦…”
俩人大概聊了有10多分钟,Emmy起身準备离开,
但就在这个时候,Vic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的邀请:
“嗰个,下周六的同一时间,我还能在呢度见到你吗?”
鬼使神差下,Emmy竟然一口答应了….
到了第二个周六的下午3点,Emmy很準时地来到了那张长椅旁…
等了快20分钟,Vic都没有出现,Emmy失望地觉得,自己大概係被人整蛊了。
就在她準备起身离开的时候,
一抬眼,只见Vic骑着一辆破旧的儿童单车,样子十分滑稽的赶了过来…
那係他们之间的第一次“约会”,整整6个小时的时间,
他们一起散步,一起坐在路边吃快餐,一起谈天讲地,
到了傍晚十分,Vic还兴緻勃勃的邀请她去参观自己的“家”,
它隐藏在一个灌木丛里,其实就係个非常简陋的小帐篷,
但Emmy毫不介意,她安静聆听着Vic流浪生涯里发生的各种趣事。
不知不觉,夜已经很深了,Emmy该走咗,
她强烈感觉到自己已经被Vic所吸引,在临别之际,她温柔的讲:
“听日我就要离开去维也纳了,这係我的电话,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打给我。”
其实她心裏很清楚,这一走,两人之间大概不会再有联繫了,
这段和流浪汉之间的浪漫奇遇,就当个回忆藏在心裏吧。
然而,三周后的一天,她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
“嗰个,我係Vic,我在维也纳,可以见你一面吗?”
原来,自从遇见Emmy后,Vic就认定了这个妹子,
那晚约会后,Vic决定要攒钱去维也纳找她,
他本来準备在此期间继续保持联繫,
可无奈,一天他实在饿得受不了了,跑去商店偷了只烤鸡,
被警方逮捕了起来,折腾了好一阵才终于买到火车票…
从荷兰追到奥地利,Vic的举动把Emmy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们迅速确定了恋爱关係。
在此后的深入交往中Emmy才了解,
原来Vic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流浪汉…
他来自美国,曾经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但年轻人,总係不甘于枯燥的生活,他决定当个背包客,去欧洲旅行,
可哥们儿很快就把钱花完了,于是他索性当起了流浪汉,
靠乞讨拾荒维生,权当係体验生活…
遗憾的係,他体验着体验着,
又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在酒精的麻痹下成为了彻头彻尾的“烂泥”…
係Emmy的出现,给Vic的人生带来了转机,
他答应她一定会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份正经工作,重新振作起来。
可当Emmy的父母得知了两人的恋情后,
毫无疑问,集体炸了…
这可係个流浪汉,酒鬼,还被警方拘捕过,
闺女的作家工作收入原本就不稳定,还挑了一个“废物”回家,
也太不靠谱了吧???
但Emmy坚信自己的眼光係不会错的:
“Vic很聪明,也比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要有主见,
他只係浪费了几年时间,我相信他能重新振作起来。”
就这样,Emmy开始鼓励Vic,
她告诉他先唔好着急找工作,应该继续去接受教育:
“我不断向他强调学术环境可以带给一个人的改变,并一直鼓励他去发掘一个自己最感兴趣的行业进行深造…”
事实证明,Emmy确实没有看错人,
2012年,受训后的Vic成为了一名职业电气工程师,
他也不再厌倦自己的工作,每天都在努力打拚…
终于,爱情长跑了近10年的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Vic凭藉自己的努力,给了Emmy一场十分梦幻的婚礼,
在一间华丽典雅的城堡里,他们许下了一生的诺言…
同年,他们还生下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Desta和Til…
曾经穷困潦倒到只能睡草丛的Vic,
也为妻子买下了一套房子…
在旅途中相遇的他们,仍然抽空继续着环游世界的爱好,
只不过现在Vic的身份,已经从流浪汉变成了靠谱贴心的丈夫…
今年,Emmy还将这段爱情故事写成了一本小讲,
她坦言,如果唔係遇见了Vic,她不可能完成这部作品…
在这本书的宣传过程中,Vic总係耐心的陪在媳妇儿身边,
每当被问起两人对这对奇特缘分的睇法,他们从不会掩饰对彼此满满的爱意:
“相遇的时候我係那幺糟糕,但她没有嫌弃我,她改变了我。”
Emmy则讲:
“我们经历了很多艰难的时刻,但12年过去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我感觉自己就像中了彩票大奖,因为我遇到了最棒的男人…”
一个从流浪酒鬼变成优质老公,
一个因为爱情获得了宝贵灵感,
两个不安的人相遇之后一起变得更好,
大概就係最棒的结局了吧~
————————————–
魔王Yuki酱:太厉害了两个都係好人啊女孩子没有因为他的身份嫌弃他男的也有上进心去改变自己ojbk
猴MayMay快来:千万唔好轻易效仿就好像每天都有人中彩票可係那人唔係你你只会出门踩到狗屎
一个在野设计师的日常:故事很甜,但就係好奇第一次约的时候emmy在鬼使神差下答应了,这鬼使的係咩差
swjpwb:这故事妈呀浪漫了
月半小葯童:感觉很浪漫啊,老夫沉寂好耐的少女心又开始骚动了
深夜猎户座:有点后悔当年没去当流浪汉了
今天要讲的係她,
EmmyAbrahamson,今年44岁,来自瑞典。
Emmy出世于书香门第,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成年后,她经常出去旅行,
希望能在不同的游历体验中积累素材,获得灵感…
2006年的一个周六,Emmy来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
她坐在街头的一把长椅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突然,她注意到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向他靠近,
这个人就係VicKocula…
Vic大步走到Emmy讲道:
“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现在几点?”
出于作家的职业本能,
Emmy一边礼貌的回答着这位陌生人的提问,一边仔细上下打量着他…
他的衣服髒兮兮,头髮很乱,满脸鬍子拉碴,指甲里也全係污泥,
还提着一个鼓鼓的手提袋,款式非常过时,看上去像係在哪捡的:
“大概係个流浪汉吧…”Emmy在心裏想着…
然而,得到答案后的Vic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继续和Emmy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按常理,在异国他乡面对一个陌生男人,还係个流浪汉,
姑娘完全没嗰个义务继续接话,
可她就係做不到抽身离开:
“他那双棕色的眼睛很迷人,
而且不像一般的流浪汉,他讲嘢的语气很自信,言谈举止也不令人厌烦…”
俩人大概聊了有10多分钟,Emmy起身準备离开,
但就在这个时候,Vic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的邀请:
“嗰个,下周六的同一时间,我还能在呢度见到你吗?”
鬼使神差下,Emmy竟然一口答应了….
到了第二个周六的下午3点,Emmy很準时地来到了那张长椅旁…
等了快20分钟,Vic都没有出现,Emmy失望地觉得,自己大概係被人整蛊了。
就在她準备起身离开的时候,
一抬眼,只见Vic骑着一辆破旧的儿童单车,样子十分滑稽的赶了过来…
那係他们之间的第一次“约会”,整整6个小时的时间,
他们一起散步,一起坐在路边吃快餐,一起谈天讲地,
到了傍晚十分,Vic还兴緻勃勃的邀请她去参观自己的“家”,
它隐藏在一个灌木丛里,其实就係个非常简陋的小帐篷,
但Emmy毫不介意,她安静聆听着Vic流浪生涯里发生的各种趣事。
不知不觉,夜已经很深了,Emmy该走咗,
她强烈感觉到自己已经被Vic所吸引,在临别之际,她温柔的讲:
“听日我就要离开去维也纳了,这係我的电话,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打给我。”
其实她心裏很清楚,这一走,两人之间大概不会再有联繫了,
这段和流浪汉之间的浪漫奇遇,就当个回忆藏在心裏吧。
然而,三周后的一天,她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
“嗰个,我係Vic,我在维也纳,可以见你一面吗?”
原来,自从遇见Emmy后,Vic就认定了这个妹子,
那晚约会后,Vic决定要攒钱去维也纳找她,
他本来準备在此期间继续保持联繫,
可无奈,一天他实在饿得受不了了,跑去商店偷了只烤鸡,
被警方逮捕了起来,折腾了好一阵才终于买到火车票…
从荷兰追到奥地利,Vic的举动把Emmy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们迅速确定了恋爱关係。
在此后的深入交往中Emmy才了解,
原来Vic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流浪汉…
他来自美国,曾经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但年轻人,总係不甘于枯燥的生活,他决定当个背包客,去欧洲旅行,
可哥们儿很快就把钱花完了,于是他索性当起了流浪汉,
靠乞讨拾荒维生,权当係体验生活…
遗憾的係,他体验着体验着,
又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在酒精的麻痹下成为了彻头彻尾的“烂泥”…
係Emmy的出现,给Vic的人生带来了转机,
他答应她一定会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份正经工作,重新振作起来。
可当Emmy的父母得知了两人的恋情后,
毫无疑问,集体炸了…
这可係个流浪汉,酒鬼,还被警方拘捕过,
闺女的作家工作收入原本就不稳定,还挑了一个“废物”回家,
也太不靠谱了吧???
但Emmy坚信自己的眼光係不会错的:
“Vic很聪明,也比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要有主见,
他只係浪费了几年时间,我相信他能重新振作起来。”
就这样,Emmy开始鼓励Vic,
她告诉他先唔好着急找工作,应该继续去接受教育:
“我不断向他强调学术环境可以带给一个人的改变,并一直鼓励他去发掘一个自己最感兴趣的行业进行深造…”
事实证明,Emmy确实没有看错人,
2012年,受训后的Vic成为了一名职业电气工程师,
他也不再厌倦自己的工作,每天都在努力打拚…
终于,爱情长跑了近10年的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Vic凭藉自己的努力,给了Emmy一场十分梦幻的婚礼,
在一间华丽典雅的城堡里,他们许下了一生的诺言…
同年,他们还生下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Desta和Til…
曾经穷困潦倒到只能睡草丛的Vic,
也为妻子买下了一套房子…
在旅途中相遇的他们,仍然抽空继续着环游世界的爱好,
只不过现在Vic的身份,已经从流浪汉变成了靠谱贴心的丈夫…
今年,Emmy还将这段爱情故事写成了一本小讲,
她坦言,如果唔係遇见了Vic,她不可能完成这部作品…
在这本书的宣传过程中,Vic总係耐心的陪在媳妇儿身边,
每当被问起两人对这对奇特缘分的睇法,他们从不会掩饰对彼此满满的爱意:
“相遇的时候我係那幺糟糕,但她没有嫌弃我,她改变了我。”
Emmy则讲:
“我们经历了很多艰难的时刻,但12年过去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我感觉自己就像中了彩票大奖,因为我遇到了最棒的男人…”
一个从流浪酒鬼变成优质老公,
一个因为爱情获得了宝贵灵感,
两个不安的人相遇之后一起变得更好,
大概就係最棒的结局了吧~
————————————–
魔王Yuki酱:太厉害了两个都係好人啊女孩子没有因为他的身份嫌弃他男的也有上进心去改变自己ojbk
猴MayMay快来:千万唔好轻易效仿就好像每天都有人中彩票可係那人唔係你你只会出门踩到狗屎
一个在野设计师的日常:故事很甜,但就係好奇第一次约的时候emmy在鬼使神差下答应了,这鬼使的係咩差
swjpwb:这故事妈呀浪漫了
月半小葯童:感觉很浪漫啊,老夫沉寂好耐的少女心又开始骚动了
深夜猎户座:有点后悔当年没去当流浪汉了